幻灯二

青春故事分享会主持稿(励志故事1500字第八届“分享青春故事·感悟精彩人生” 大学生励志成才主题教育活动之“励志成才大学生” 评选方案)

一、评选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(1)学习成绩良好,学年内参评科目(必修课、专业特色(方向)课和集中实践环节,应用技术学院除通识公共选修课以外的课程)考核全部合格,综合测评成绩本专业排名前30%以内;

(2)乐观进取,勇于克服困难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活动;

(3)热爱集体,关心他人,生活简朴;

(4)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
(5)曾获得至少一次市级以上奖励。

(二)推荐名额

各学院按照评选要求推荐候选人,学生数8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4名,学生数低于800人的学院推荐3名,不接受学生个人申报。

二、奖项设置

大连海洋大学“励志成才大学生”20名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评选阶段(5月23日—6月10日)

(1)网络投票(5月23日—5月29日):在“大海大学生工作”微信公众号开辟投票专栏,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展示,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网络投票,网络投票成绩占最终成绩的30%(即本环节满分为30分)。网络投票排名前40的候选人进入下一环节。

网络投票成绩=个人得票数*30/候选人最高得票数

(2)学工委评选(时间待定):学工委根据候选人的事迹进行投票,学工委投票成绩占最终成绩的70%(即本环节满分为70分)。

学工委评选成绩=个人得票数*70/候选人最高得票数

候选人最终成绩=网络投票成绩+学工委评选成绩

四、具体要求

1.学校统一开辟投票专区,在网络投票阶段,同一IP地址在24小时之内限投一票,每次投票必须在候选人中选择20人进行投票,多投或少投均无效。

2. 各学院在5月17日前,将以下相关推荐电子版材料以评选项目建立文件夹发送到edu@dlou.edu.cn。

联系人:郑舒悠,电话:18040109717。

报送材料内容包括:

(1)“励志成才大学生”评选推荐、登记表电子版1份。

(2)15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1份,200字精编个人简介电子版1份(要求:采用第三人称,以通讯报道稿的形式撰写,用Word格式排版,大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(不加粗),小标题用楷体_GB2312三号(不加粗),正文用仿宋_GB2312三号(不加粗),A4纸),内容真实突出,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自强奋斗经历,特点鲜明、故事鲜活、感悟深刻。

(3)推荐表、登记表及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,近期彩色生活照电子版1张(1500*1000像素以下,图像色彩模式RGB,jpg格式)、2寸证件照电子版1张(宽*长:240*320,jpg格式,蓝色背景)。

附件:

“励志成才大学生”评选登记表“励志成才大学生”推荐表图文来源|学生工作处

图文编辑|王思懿(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)

责任编辑|李佳欣(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)

责任审核|郑舒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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